(2024年12月31日隨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)
任命:
孫峻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;
汪大富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;
王瓊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;
李超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;
朱玉玲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(jiān)督庭副庭長;
熊飛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庭副庭長。
免去:
張濤同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(wù);
鄧明同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、審判員職務(wù);
孫峻同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庭庭長職務(wù);
汪大富同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(wù);
王瓊同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(wù);
熊飛同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李小輝同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(jiān)督庭副庭長職務(wù)。